“为什么我做的抹茶产品,在国内注册商标时总被驳回?”这是不少茶企、餐饮品牌

“抹茶”为何难注册?先看商标法的“红线”
商标注册的核心原则是“显著性”和“非禁用性”,简单说,能注册的商标要么是自己独创的(星巴克”),要么是能区分商品来源的描述性标志(纯棉时代”用于服装),但“抹茶”这两个字,恰恰卡在了这两条中间。
“抹茶”是日本对“末茶”(茶叶研磨成的粉末)的音译,早已成为茶叶加工工艺的通用名称,根据我国《商标法》规定,“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,不得作为商标注册”,牛奶糖”不能注册为糖果商标,“不锈钢”不能注册为厨具商标,“抹茶”作为茶叶粉的通用名称,自然也属于“不得注册”的范围——你总不能让一家企业独占“抹茶”这个词,导致其他做茶叶粉的商家无法正常描述产品吧?
即便有人尝试用“抹茶”+其他元素组合(XX抹茶”“抹茶工坊”),也可能因“缺乏显著性”被驳回,因为“抹茶”本身已被市场广泛认知为茶叶品类,加上常见词汇后,依然难以让消费者区分是“哪家企业的专属产品”,反而容易让公众误认为这是“抹茶类产品的通用描述”。
行业规范加持:“抹茶”不是随便叫的
除了商标法,我国对“抹茶”还有更严格的技术规范,根据《GB/T 34778-2017 抹茶》国家标准,真正的抹茶必须满足三个核心条件:
- 原料:必须采用“覆盖栽培”的茶叶(采摘前20-30天用遮阳网覆盖,增加叶绿素和茶氨酸含量);
- 工艺:必须采用“石磨研磨”成微米级粉末(不能使用普通机械粉碎);
- 品质:对色泽(翠绿或墨绿)、香气(海苔香或豆香)、滋味(鲜爽不苦涩)等都有明确要求。
这意味着,不是随便把绿茶磨成粉就能叫“抹茶”,但现实中,很多商家用普通绿茶粉冒充“抹茶”,导致市场鱼龙混杂,这种乱象反而让“抹茶”作为通用名称的属性更强——商标局若允许“抹茶”被独占,反而会助长“劣币驱逐良币”,让真正符合标准的抹茶企业难以维权。
“注册不了”≠“不能用”,合规经营是关键
看到这里,有人可能会问:“既然‘抹茶’注册不了,那我做的抹茶产品难道不能卖?难道只能用‘绿茶粉’这种没辨识度的名字?”
当然不是。“抹茶国内注册不了”指的是“单独以‘抹茶’作为商标注册”,但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建立品牌认知,同时合规使用“抹茶”这一品类名称。
用“独创品牌名”+“抹茶品类描述”的组合
比如注册“XX茶事”“绿研坊”“翠叶集”等独创商标,然后在产品包装、宣传中用“抹茶风味”“抹茶原料”“采用传统抹茶工艺”等描述,这样既避开了“抹茶”的通用名称禁用,又能让消费者明白产品属性,像“奈雪的茶”的霸气抹茶、“喜茶”的抹茶系列,走的都是这条路——品牌名是注册商标,“抹茶”作为品类描述正常使用。
申请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”或“集体商标”
如果某地区形成了特色的抹茶产业(比如浙江、福建等地已有规模化抹茶种植加工基地),可以由行业协会或地方政府牵头,申请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”,西湖龙井”“安溪铁观音”,这类商标证明产品来自特定地域、具有特定品质,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使用,既能规范市场,又能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。
用图形、英文等元素增强商标显著性
如果实在想突出“抹茶”概念,可以尝试“图形+中文”或“英文+中文”组合,比如设计一个茶磨、茶筅(抹茶茶具)的图形,搭配“Mocha Matcha”(抹茶的英文音译)或“Matcha+”等,通过视觉元素和英文组合提升显著性,降低因“抹茶”二字被驳回的风险。
别让“注册焦虑”耽误好茶生意
对茶企而言,商标注册是品牌保护的重要一步,但绝不是全部,与其纠结“抹茶”能不能注册,不如把精力放在三件事上:
- 严守品质: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真正的抹茶,用“覆盖栽培+石磨研磨”的工艺建立口碑;
- 打造品牌:通过独创的品牌名、独特的包装设计、稳定的供应链,让消费者记住“你的抹茶”而不是“抹茶”;
- 合规宣传:在广告中明确区分“商标”和“品类描述”,XX牌抹茶风味饮品”(“XX牌”是注册商标,“抹茶风味”是品类描述),避免因虚假宣传或商标侵权踩坑。
“抹茶国内注册不了”的本质,是法律对“通用名称”和“市场公平”的保护,而非对“抹茶品类”的否定,与其在“能不能注册”上钻牛角尖,不如回归商业本质——用真材实料做出好茶,用创新思维打造品牌,毕竟,消费者记住的,从来不是某个商标,而是那杯翠绿鲜爽、让人回味的“抹茶味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