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(州、区)人民政府,省(中)直各单位,各有关企业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整治工作的最新要求,切实防范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带来的能源浪费、金融风险、安全隐患等问题,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安全,经研究,决定在全省(市/区)范围内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消耗大量能源,与我国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背道而驰,且常伴生非法集资、诈骗、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,对能源安全、金融稳定、社会和谐构成严重威胁,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,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责任,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。

明确排查范围,聚焦重点领域和对象

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坚持“全覆盖、零容忍、严执法、重实效”原则,重点排查以下领域和对象:

  1. 公共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: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中心、通信机房、学校、医院、科研院所等,严禁利用公共资源、财政资金支持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。
  2. 重点行业企业:聚焦高耗能行业,如数据中心、云计算企业、加密货币矿场等,检查是否存在以“大数据”“区块链”等名义变相开展“挖矿”业务的行为。
  3. 个人及“地下”矿场:排查居民小区、废弃厂房、偏远地区等隐蔽场所,严防个人或团伙利用私搭乱接电力、设备“挖矿”。
  4. 网络平台及服务机构:检查互联网企业、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平台、矿机销售商等,严禁为“挖矿”提供算力支持、交易服务、硬件销售及宣传推广等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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