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委员会对苹果公司开出了一张高达11亿欧元(约合人民币86亿元)的反垄断罚单,理由是苹果通过其App Store垄断地位,阻碍了音乐流媒体服务Spotify等竞争对手的发展,这一罚款不仅创下欧盟近年来对科技公司的反垄断罚款纪录之一,更再次将“苹果税”这一争议话题推向全球风口浪尖,引发了对数字市场公平竞争的深刻反思。
“苹果税”争议:30%的“过路费”与不公平竞争
此次罚款的核心争议,源于苹果对App Store的严格管控,欧盟委员会调查发现,苹果要求所有开发者必须通过其App Store分发应用,并强制对应用内购买(如订阅、虚拟商品等)抽取30%的佣金,即所谓的“苹果税”,这一规定不仅大幅提高了开发者的运营成本,更限制了它们向用户提供更优价格或引导用户通过其他渠道(如官网)订阅的能力。
以Spotify为例,作为全球领先的音乐流媒体服务,其用户若通过App Store订阅,苹果会抽取30%的佣金,导致Spotify不得不提高对用户的订阅价格,或自行承担这部分成本,相比之下,苹果自家的Apple Music则无需支付此佣金,形成了明显的“自我优待”,欧盟委员会认为,这种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,扭曲了数字市场的公平竞争,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利益。
欧盟的“反垄断铁拳”:捍卫单一市场公平
近年来,欧盟在反垄断领域动作频频,谷歌、亚马逊、Meta等科技巨头均曾收到巨额罚单,此次对苹果的罚款,是欧盟委员会根据《欧盟运行条约》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条款作出的裁决,旨在捍卫欧盟单一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。
欧盟竞争事务专员玛格丽特·维斯塔格表示:“数字市场的成功不应建立在扼杀竞争的基础上,苹果利用其主导地位,阻止了竞争对手与用户有效沟通,剥夺了消费者享受更低价、更优服务的机会,这种行为必须停止。”除了罚款,欧盟还要求苹果在90天内调整其商业行为,确保Spotify等竞争对手能够与苹果服务在同等条件下竞争,包括允许开发者告知用户 cheaper 的替代支付渠道。
